福安一男郑某在福安办了一家吊车出租公司,他平日里喜好摆阔,还购买了一辆小轿车,因开支过大,导致手头拮据,为摆脱困境郑某便心生一计,以船务工地需要租借吊车的名义,虚构合股出资购买吊车用于出租利润高等事实,先后多次从黄某等近二十名亲朋好友处筹到买车款共计130万元。4月12日,郑某到福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。至案发时,130万元已被他挥霍得差不多,无法返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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